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赣州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原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原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原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位于赣州市赣县区红金工业园区,北侧为铁路线,东西南三侧为工业区。地块调查范围为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1′12.05″,北纬25°52′50.76″。东西长约180m,南北长约200m,总占地面积33350㎡,调查范围边界明确。
项目业主:赣州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块现状:原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2002年以前为未开发用地,原始地貌为岗地;2003年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开始建设,2004年投入运营,2019年停止运营并开始拆除地块建筑。目前未来规划不明。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1)调查方案:土壤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22个土壤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布置1 个参照点,现场共采集72个土壤样品(包括8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检测指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土壤45项+pH、含水率、有机质。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6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置1个对照监测井(未采到地下水),共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地下水检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部分一般及毒理学指标:pH、铝、铁、铜、锌、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钠、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萘、蒽、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地块内土壤中超筛选值污染物为砷。砷元素的检出浓度范围在14.5~151mg/kg之间其中砷一共有65个样品数、22个点位超筛选值,最大浓度为151mg/kg,最大超标2.775倍;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取样分析,所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为污染地块,建议地块进入详细调查阶段。针对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点位进行加密布点采样分析,进一步确定地块中应关注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并结合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地块污染带来的健康风险是否可接受,依据地块初步修复目标值划定修复。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原赣州泰普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1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
联系电话:0591-22266301
邮 箱:yzst@yzonline.net
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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