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项目业绩
帝封江片区出让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帝封江片区出让地块三(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东至吴山河,西至吴屿路,南至环岛路,北至三环快速路。地块面积为 36431m2。早期本地块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柑橘。2011 年,地块北侧开凿小水塘养殖鱼类。2013 年, 地块内搭建木材厂、建材租赁厂和沥青搅拌站。2014 年至 2017 年期间,陆续有建材租赁厂搬离和新增;在此期间,地块内新增驾校训练场、员工宿舍和龙舟存放活动板房,原木材厂变为停车场,期间地块东南侧还曾堆放过旧冰箱。2017 年 9 月,本地块被征用,地块内所有厂房全部搬离拆除,地块成为一片空地,存在村民堆放垃圾现象。之后地块一直未开发,现地块已成一片荒地。本地块后续用途拟作为社会福利用地。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委托我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调查手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
经过污染识别阶段工作,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得知,本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砷、镉、铬、铜、铅、汞、镍、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BOD5、CODcr、总氮、氨氮、总磷。对本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以确认该地块是否受污染。
随后编制布点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依据方案实施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采样检测。
经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地表水检测结果符合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经评审得出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可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福州市博物馆新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福州市博物馆新馆(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仓山区三江口梁厝片区,西靠贻燕路,东侧为绿化带,北侧和南侧均为农用地。地块面积约为25898m2。经调查,本地块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且历史上无企业活动,一直以来为农用地。本地块后续用途拟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A2),建设为福州市博物馆新馆。
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调查,调查手段主要有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筛采样等方式。
根据对福州市博物馆新馆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居住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龙门岭南路88号,西侧为欧米克厂区,北侧为金达威厂区,东邻龙门岭南路。总用地面积为94802.322m2。该地2009年前为农用,2009年开发作为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用地。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采用商品漂白硫酸盐木浆为原料生产特种纸,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高级卫生纸。由于生活用纸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形势持续恶化,厦门新阳纸业于2014年12月停产,于2018年9月租赁给森洋高科(厦门)实业有限公司继续生产,2019年9月停产至今。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新阳纸业用地回收事宜的函》(厦海政涵[2021]1号),海沧区决定征用、收回厦门新阳纸业用地地块。
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调查手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
经过污染识别阶段工作,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得知,本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烃(C10-C40)。对本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以确认该地块是否受污染。
随后编制布点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依据方案实施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采样检测。
根据对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内污染识别及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分析综合表明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地块内的土壤检测结果(除锌以外)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除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以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大田县凤山鸡公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大田县凤山鸡公形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地界,玉田村东方,红星村南方,西面、北面抵临过境公路,东面、南面为林地。地块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17o51'9.10",北纬25o41'15.91"。本地块涵盖原鸭蛋山垃圾填埋场及西南面林地,东西最长约345 m,南北最长约780 m,总占地面积约95000 m2,地块中部沟谷区域占地面积52400.62 m2,1983至2013年间作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消纳周边地区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堆放方式填埋。2013年封场时,填埋的陈腐垃圾约为1100372 t,表层进行了简单覆土。2016年成立大田县鸭蛋山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资源化治理PPP项目对本地块垃圾进行治理,该治理项目2020年10月曾被全省通报过治污过程产生新污染,2020年11月30日完成鸭蛋山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工作,2020年12月2日进行土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验收标准,2020年12月10日已符合中央环保督查第24-0-5号整改问题交账销号条件。
本地块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公共设施用。
大田县土地收储中心委托我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司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调查手段主要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
经过污染识别阶段工作,初步确定调查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得知,本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二噁英。对本地块进行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以确认该地块是否受污染。
随后编制布点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依据方案实施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
根据大田县凤山鸡公形地块污染识别及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结果综合表明本地块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该地块的周边区域未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周边区域饮用水均为自来水,未采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不会产生环境风险,同时根据地块外下游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地下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调查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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